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計畫變更作業流程及表單

科技部產學合作計畫變更作業流程

法令依據:科技部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作業要點、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經費處理原則。

申辦時間:計畫執行期間。

辦理方式:  

  1. 校內變更 (須事先申請,並敘明與計畫相關之具體原因)由主持人填寫校內科技部產學合作計畫變更所需申請表,依表格所述行政程序辦理(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辦理)。
  2. 科技部線上變更 (計畫執行結束前於科技部系統線上送出)

        主持人進入科技部網站→研究人才個人網→執行中計畫→變更→存檔→
        線上送出並列印研究計畫變更申請表→主持人、單位系所主管核章→產學處審核後彙整送出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 科技部審核7~10個工作天→科技部函文通知→產學處知會計畫主持人

  

  科技部產學合作計畫變更項目及內容一覽表

 

變更項目 變更內容及規定 變更程序 使用表單

業務費:

1.研究人力費

2.耗材、物品、圖書及雜項費用

不敷支用或賸餘 增列本項內原未核定之補助項目(細項) 校內變更 表單
流入或流出原核定金額50% 校內變更 表單
流入或流出原核定金額50% 科技部線上變更  
追加經費 科技部線上變更  
研究設備費 不敷支用或賸餘 新增5萬元以下之研究設備(原未核給研究設備費) 校內變更 表單
流入或流出原核定金額50%;或流入後總額在5萬元以下 校內變更 表單
流入或流出原核定金額50% 科技部線上變更
追加經費 科技部線上變更
增列本項目及相關研究設備者(原未核給研究設備費) 科技部線上變更
變更設備,單價≧50萬元 科技部線上系統登錄後,再循校內行政程序變更 表單
國外差旅費 變更出國人員、人數、次數、天數、地點或出席之國際會議名稱 校內變更 表單
不敷支用或賸餘 流入或流出≦50% 校內變更 表單
流入或流出50% 科技部線上變更
追加經費 科技部線上變更
變更或增列出國目的(種類) 科技部線上變更
增列本項目(原未核給本補助項目) 科技部線上變更
計畫人員及執行機關 變更協同研究人員、計畫參與人員 校內變更 表單
變更計畫主持人或共同主持人職稱、系所 校內變更 表單
變更主持人、共同主持人、執行機關 校內變更核准後,再於科技部線上申請變更 表單
執行期限 延長或縮短執行期限 科技部線上變更
逾執行期限申請延期 函報科技部
其他 計畫名稱,計畫註銷(包含計畫通過後未執行,計畫執行過程中不再執行),終止執行,貴儀使用額度追加 科技部線上變更
轉撥部分經費予共同主持人執行機構 校內簽准後,函報科技部同意 簽呈範本

備註:
1.已逾計畫執行期間,或無法於科技部線上辦理計畫變更(如特殊計畫類別等),仍有計畫變更之需求時,如屬執行機關審核(校內審核)者,應簽辦專簽;如屬科技部審核者,則應簽辦專函,函請科技部審查。
2.科技部產學合作計畫,經費來源屬合作企業配合款部分,相關經費變更作業均僅須辦理校內變更程序
3.線上變更操作說明:
計畫主持人:自科技部網站首頁「線上申辦登入」處,身分選擇「研究人員(含學生)」,輸入帳號及密碼後進入「學術研發服務網」,於【執行中計畫】作業區中就欲變更計畫按下「變更」圖示,進入【專題研究計畫變更項目】頁面,「操作說明」連結放置於 
頁面左上方。
如有操作問題,請洽科技部資訊客服電話(02)2737-7589、7590、7591、7592。
* 科技部產學合作計畫線上變更操作範例( 範例請點此處 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