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: (1)製造業、營造業、礦業及土石採取業:資本額在新台幣八千萬元以下者。 (2)上述規定外之其他行業:前一年營業額在新台幣一億元以下者。 (3)配合輔導需求,可採員工人數認定,亦即上述前列三項行業經常雇用員工未滿200人,其他行業未滿50人。 (4)資本額若在8000萬以上,但員工人數未滿200人,亦稱中小企業。
(1)具備創新性及發展性者。 (2)需創業協助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