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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中山大學產學合作計畫處理單

 


依據本校文書組105年10月12日中總字第1050901100號書函公告,

1. 請貴教席申請契約書及其他依法規定應蓋用印信之文件表件(如合作意願書、計畫申請書、報告書...等)用印時,勾選用印種類為校印校長職銜簽名章」。

    如有契約書須用印時,學校名稱及代表人職稱與姓名,請用電腦打字,例如:國立中山大學,校長○○○。

2. 若為投標文件須蓋用印信,勾選用印種類為校印校長私章」。

3委託單位對其用印種類另有規定者,依其規定辦理。

 

用印文件

用印種類

契約書及其他依法規定應蓋用印信之文件表件(合作意願書、計畫申請書、報告書...等)

校印(大印)、校長職銜簽名章

投標文件

校印(大印)、校長私章(小印)

收支報告表、預算表

校長職名章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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