蓋用印信申請 (請至公文系統線上申請)
一、產學合作計畫需用印文件(無須公文者),請至公文系統線上申請-用印申請單,會辦本處。
二、用印種類:
依據本校文書組114年12月2日中總字第1140901378號書函公告,
1. 請貴教席申請契約書及其他依法規定應蓋用印信之文件表件(如合作意願書、計畫申請書、報告書...等)用印時,勾選用印種類為「校印」及「校長職銜簽名章」。
如有契約書須用印時,學校名稱及代表人職稱與姓名,請用電腦打字,例如:國立中山大學,校長○○○。
2. 若為投標文件須蓋用印信,勾選用印種類為「校印」(文書組)及「校長職銜簽名章」(文書組)或「校長私章」(秘書室),陳核本處,由本處核決。
3. 委託單位對其用印種類另有規定者,依其規定辦理。
|
用印文件 |
用印種類 |
|
契約書及其他依法規定應蓋用印信之文件表件(如合作意願書、計畫申請書、報告書...等) |
校印(大印)、校長職銜簽名章 |
|
投標文件 |
大印-校印 小印-校長職銜簽名章(優先)、私章 |
|
收支報告表、預算表…等 |
校長職名章 |
瀏覽數: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