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印申請單
一、產學合作計畫需用印文件(無須公文者),請填寫蓋用印申請單,會辦本處,由本處核決。
二、用印種類:
依據本校文書組112年8月21日中總字第1120900751號書函公告,
1. 請貴教席申請契約書及其他依法規定應蓋用印信之文件表件(如合作意願書、計畫申請書、報告書...等)用印時,勾選用印種類為「校印」及「校長職銜簽名章」。
如有契約書須用印時,學校名稱及代表人職稱與姓名,請用電腦打字,例如:國立中山大學,校長○○○。
2. 若為投標文件須蓋用印信,勾選用印種類為「校印」及「校長私章」。
3. 委託單位對其用印種類另有規定者,依其規定辦理。
用印文件 |
用印種類 |
契約書及其他依法規定應蓋用印信之文件表件(如合作意願書、計畫申請書、報告書...等) |
校印(大印)、校長職銜簽名章 |
投標文件 |
校印(大印)、校長私章(小印) |
收支報告表、預算表…等 |
校長職名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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